第66章
作者:慕许      更新:2024-05-16 14:47      字数:2098
  苍穹之剑仿佛听懂了白泽的话,长剑穿过一连串的兽人,剑身对着白泽的屁股狠狠地拍了一下,转而又飞回了陨天的手上。
  白泽被长剑打了屁股,心里头却不恼,反而有一种亲切的感觉。就像昔日的夭二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边一样。
  为了这场战争尽快胜利,为了夭二早日归来,白泽更加卖力的杀敌。
  手握苍穹之剑的陨天眼底闪过一丝犹豫之情。苍穹之剑根本就杀不死集婴,或者说集婴已经炼成了不死之身。此时便是把集婴捉到天界,扔下诛仙台,他也能完完整整的活着。
  如果杀不死集婴,那么就只能另想办法:压他,封印他。
  狡猾的天君又给他出了一个难题。
  大雨渐渐停歇,天雷继续涌动着,陨天利用苍穹之剑往集婴身上引燃了雷火,大火越烧越烈,集婴的皮肤上开始渗出一滴滴烛泪。
  他父皇云澹化烛后被集婴同化了本体,或者说云澹的元神早已被集婴吞噬,所以长生烛的本体就是集婴,可以说现在站在陨天面前的集婴就是长生烛。
  同样都是海族的王者,父皇化烛,那么他也可以做到。
  化烛与集婴同归于尽,陨天脑海里闪过这有一个念头。
  他之所以犹豫了一下,是因为害怕夭二醒过来后,找不到他,他怕她难过,他怕她伤心。
  无疑,天君给他出了一道选择题。不是他与长生烛集婴同归于尽,就是苍穹之剑永远封印集婴。
  平白无故被封为天界的战神,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。
  夭二,再见了。
  炼烛是个骗局,人鱼化烛确有其事。鲛人族重情,鲛人愿意为自己认定的另一半牺牲一切,甚至是生命。他的父皇云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,他深爱着人族女子,在哪位人族女子百年之后,他甘愿献出生命化为白烛,生生世世陪伴在女帝的陵寝之中。
  从来就没有什么炼烛之法,左右不过“心甘情愿”四字。
  以前他一直认为是父皇傻,居然心甘情愿为了一个人族女子而放弃王位,放弃生命,只为了化作白烛陪伴在一个女人身边。多么愚蠢,多么可笑啊!
  罢了,罢了,很多事情总是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。让他为她也迷一回吧。
  第42章
  第 42 章
  陨天聚精会神地使出了鲛人族最古老的术法:化烛,这是每一个鲛人从一出生就熟记于心的术法。
  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,苍穹之剑不安的左右摇摆起来,陨天闭上眼睛一遍又一遍地念着盘旋在脑海里的古老咒语。
  苍穹之剑感应能力很强,它可以感受到主人生命迹象的存在。
  然而她什么都做不了,她只能替他杀掉往陨天身上进攻的兽人,以及集婴发疯似的进攻。这也是陨天通过意念传递给他的命令。作为一把绝世好剑,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自己的主人,连苍穹之剑也不例外。
  杀敌一千,自损八百,一身黑衣束发的海国之王终究化成了一根白烛。
  琼夜等人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,一根白烛撞向另一根白烛,二者在天雷之火不断地劈打下,燃烧并融化在了一起,看不出是谁吞噬了谁。
  苍穹之剑冲破天幕,直指九天,发出凄厉的剑啸声,连带着九重天阙上的宫殿也微微震动了一下。
  让人惊骇的是,时间竟然有一片刻的静止。
  不多时,长剑倒地,苍穹之剑成了第一把倒在战场上的剑。
  没有人敢靠近这团熊熊燃烧的火焰,大火一直烧了七天七夜才熄灭。集婴大势已去,兽人这才重新退到了地底。
  放眼大荒,山河满目疮痍,神的宿命尚且如此,那么人呢?琼夜生出一种惆怅凄凉之感。
  冷雨从天而降,试图平复大地的创伤。大地上会再次长出新的生命,新的植物,崭新的一切。那么,心中的伤口什么时候可以愈合呢?
  琼夜捡回了长剑,陨天之后,无人能支配苍穹之剑。长剑离开了主人,生气全无。
  海皇为了天族战死之后,鲛人族大长老依照海皇生前的吩咐,开始寻找先海皇与人族女子生下的另一个孩子——蓝起月。可那个孩子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,上穷碧落下黄泉,大长老息越都不曾发现过他的踪迹。这也让鲛人族的其他几位长老急得直跺脚,海国不可一日无君。海皇战死之后,天君嘴上表示惋惜,却并没有做出什么实际的举动。海国九长老多次向天界求借玉虚镜,都被天界委婉拒绝了。
  承孤蒙的情,琼夜得以在海国陪着熎姬日夜守候夭二的魂魄归来。
  孤蒙一直爱慕着琼夜,终于,他对她表白了,他说喜欢她的眼睛,清澈明朗,英勇无畏,一往直前。然而琼夜无法接受海国九长老孤蒙此刻不合时宜的表白。因为琼夜认为自己犯了错误,不配得到孤蒙的爱情。
  琼夜、白泽、鹿灵、熎姬等人都在等着夭二于七七四十九天之后魂魄回归,只有夭二活过来,他们心里的负罪感才会减少几分。
  但是,未能如愿。
  因为世上最完美的鲛绡,织不出不归人的魂魄。
  琼夜无意间发现,苍穹之剑不翼而飞了。
  【结局】
  我成了剑灵,栖身于六界最锋利的一把剑。
  我的剑主人是海国的王者,我们才相处不过几日,他便战死了。天君派人将燃烧成一摊蜡状的物体埋于地下,非常高调地在人界建了一座天界战神墓。春去秋来,墓地四周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,我每日都要守着这块墓地,陪着沉睡在墓地下的主人。白天,我在人间四处游荡,到了夜晚再回到这片墓地,给我的主人讲一讲白日的见闻。人间可真是个有意思的地方啊,听茶馆里的说书人讲故事可比自己看话本要有趣的多呢。对了,今天是人间元宵节,我去看了花灯,还偷偷混进了食肆,汤圆又软又白,热乎乎的,食客们吃的腮帮子鼓鼓的。唉,可惜我只能看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