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3章 结局篇(3)
作者:叶染衣      更新:2021-01-12 01:17      字数:3823
  “我不信,我不信!”
  弘顺帝咆哮着,“秋霓裳已经死了,你不是她。”
  霓裳看着男人发疯的样子,站起身,去门边交代了几句,又回来坐下。
  弘顺帝已经冷静下来,慢慢抬起头,一只眼睛被蓬乱的头发遮挡住,另外一只从发丝间露出来,表情几近癫狂,“她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帮她报仇?”
  “也没多少。”霓裳语气平淡地说:“就,一个皇太后的位置。”
  皇太后!
  弘顺帝嘴角抽搐着,“你想杀了朕?”
  “不,秋霓裳从不会杀人。”她说:“秋霓裳擅长的,是诛心。”
  弘顺帝狂笑两声,“笑话,你以为朕是你想控制就能控制的?还种蛊,满口胡言乱语,真是不知所谓!祖宗几百年的基业,仅凭你一个妇人的小伎俩就想盗走,你真当朕的满朝文武是吃素的?”
  “他们是不是吃素,我不知道。”霓裳一脸淡定,“不过从今往后,他们的禄米俸银,都由我儿子说了算。”
  弘顺帝冷哼,知道这个女人在拿话刺激他,奋力压下心头那股想发火的冲动,坚决不上她的当。
  霓裳伸手,动作自然地将发丝勾到耳后,语气轻描淡写,“可能你还不知道,铁浮屠真正的主人是傅凉枭,被你宠得无法无天的皇七子,又被你亲封储位的东宫太子。”
  弘顺帝蓦地瞪大了眼,凌厉的眼神剜过来。
  霓裳拿出浮屠令,在他眼前晃了晃,“看见没,我儿子就是这么有野心有抱负,从小便知道要培养自己的隐秘势力,为母报仇,夺嫡争位。”
  “这不可能,这不可能,你胡说!”弘顺帝仅有的耐性被狠狠揉碎,他放开声嘶吼道:“老七从小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废物,朕让他管点事他都搞得一塌糊涂,铁浮屠怎么可能是他的?”
  “你看得到的时候,他不学无术,那你看不到的时候呢?”霓裳反问。
  正在这时,殿外有个穿太监服饰的人走进来,手中捧着一个盒子,低头道:“这是娘娘要的东西。”
  说话的人中气很足,身形挺拔高大,不是这宫里的太监。
  弘顺帝当即便明白过来,养心殿周围都被这毒妇给控制了。
  他握紧拳头,腕上是冰凉的手铐,皮肤被上面的铁锈摩擦着,有些刺痛。
  霓裳看了一眼男人手中的盒子,点点头,“去吧!”
  男人找准御案的位置,缓步走了过去。
  御案上,装着传国玉玺的宝函仍旧锁死,纹丝不动。
  他打开手上的盒子,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来,估摸着有四五十把,每种型号的都有,对比了一下锁孔形状,男人从那一串钥匙里找出一把大致形状差不多的,然后拿出工具开始打磨配对。
  一看这个人配钥匙的精妙动作,就不可能是一般的锁匠。
  弘顺帝担心那张传位昭书上真被沈岚这个毒妇戳上印章,挣扎着要起来,却被霓裳一把按回去。
  配钥匙的男人没用多久就打开了宝函。
  铁浮屠平日里的训练,方方面面都有涉及到,每个人负责的领域不太一样,但他们负责的那一项,一定是他们最擅长的。
  来配钥匙的这位,他就不擅长单打独斗刺探情报,他的专长是配钥匙开锁,出任务的时候,只负责给情报部的那些人开一些机密锁。
  看到玉玺被拿出来,霓裳走过去,摆手让男人退下,缓缓展开传位昭书,在上面盖了印。
  收起传位昭书,转头看到弘顺帝满脸怒意。
  她靠在御案后的书架上,问他,“恨吗?”
  弘顺帝没说话。
  他当然恨,恨毒了这个蛇蝎女人,恨不能亲手弄死她。
  “我当年被幽禁在荣华园的时候,心里的恨是你现在的十倍百倍。”
  弘顺帝看着她,有些不敢相信。
  霓裳自顾自地说:“若不是遇到了段濯,请他帮忙带我离开,我的下场,只能是被你活活凌虐至死。
  死的那年,我还以为自己再也没有机会回到这个地方,没机会亲眼看着你饱受折磨生不如死,好在苍天有眼,知道我的前半辈子毁在了一个畜生的手里,所以给了我这个机会重生回来讨债,你没想到吧,真正的沈岚已经死了,如今的我,不过是寄居在沈岚身体里的一缕游魂,你可以称之为,厉鬼。”
  弘顺帝显然被她这番话给惊吓到,呆愣愣的半晌没反应。
  每次提及往事,便等同于亲手把血淋淋的伤口再撕开,哪怕霓裳自认为已经练就了铁石心肠,也不可能毫无感触。
  她做了个深呼吸,撇去心底的那层郁气,不欲再跟他多费唇舌,拿上传位昭书转身就走。
  殿内,弘顺帝冲天的怒吼传出来,“秋霓裳,朕杀了你!”
  ——
  许皇后才刚被关起来,弘顺帝又疯了。
  他与许皇后不一样。
  许皇后是失心疯,时常自言自语,要么一个人傻笑,要么大哭,哭着让睿儿别抛下她这个当娘的。
  弘顺帝则是被霓裳那可怕的“重生”二字彻底激醒了蛊虫。
  醒来后第一件事,下旨让人去抄了聂家。
  聂家是小郡主傅筠的婆家,她才刚嫁过去没几天。
  弘顺帝之所以这么做,是因为傅筠的公公,大将军聂淳当年在宫宴上见过秋霓裳之后,夸了一句:皇后娘娘真不愧为人间真绝色。
  上阵杀敌的糙汉子,说话不懂委婉,耿直了些,本是一时感慨。
  可那句话,却让弘顺帝如鲠在喉。
  然而聂淳是为国征战的大将,弘顺帝有所顾虑,一直没能将他如何。
  如今不同了,那只蛊一醒,他就跟翻旧账似的,从二十多年前开始,一件一件地翻起来。
  但凡是见过秋霓裳,夸过秋霓裳长得美让他心里膈应的,统统都要杀了。
  抄家旨意还没下达聂家,已经先轰动了文武百官。
  所有大臣跪在养心殿外求皇上开恩。
  弘顺帝穿戴整齐,走出来站在门边,先拎出两个求情最大声的老家伙,当众砍了脑袋。
  一个是都察院的副都御使,一个是内阁有资历的大学士,眨眼间就从活生生的人变成被削了脑袋的尸体倒在地上。
  鲜血溅了白玉石阶,寒了余下一众臣子的心。
  傅凉枭“恰巧”在这个时候赶到,见弘顺帝还想下旨杀人,马上让人过去稳住,转而看向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文武百官,面露歉意,“父皇最近有些神志不清……”
  “什么神志不清?”跟聂淳一同上过战场的一位大将不服,高声嚷道:“皇上分明是疯了,副都御使和陆大学士都是廉洁奉公的好官,他说杀就杀,让我等为国征战的将士今后如何信服,如何效忠?”
  又有人附议,“没错,自从皇陵事件过后,皇上便屡次罔顾百姓和朝臣性命,滥杀无辜,如此当政,我等不服!老臣提议,请太子殿下择日登基,继承大统,以振朝纲,还我大魏清明盛世!”
  “老臣附议。”
  “老臣也附议。”
  “臣等恭请太子殿下择日登基,还我大魏清明盛世!”
  ……
  养心殿外,响起了文武百官齐整响亮的声音。
  傅凉枭抿了抿唇,说:“父皇尚在人世,孤断然没有登基之理。”
  那位大将咬牙道:“皇上的暴政已经引起百姓的恐慌,若是再不作为,各州府必定叛军四起,到时候天下大乱,再想收拾残局就晚了,还请太子殿下看在天下千万百姓的份上,择日登基。”
  说完,深深伏下去,行稽首大礼。
  其余朝臣见了,也跟着伏下身,洪亮的声音再度响起,“请太子殿下择日登基!”
  ——
  皇帝仍旧在世,文武百官却在养心殿外跪请太子登基。
  这样的事,有史以来头一例。
  霓裳听说以后,笑了笑,看来她的传位昭书是用不上了。
  也好,省得将来内阁那帮老臣去细究,毕竟诏书上的字迹是临摹来的,就算再像,总会有破绽。
  比起奉传位昭书登基日后被人查出诏书有假,百官恭请太子登基似乎更为稳妥。
  傅凉枭被“逼”得没辙,只好应下。
  之后,百官散去,傅凉枭吩咐人清理了副都御使和陆大学士的尸体,做了清洗。
  紧跟着,礼部尚书就恭恭敬敬地过来跟他商讨登基大典的细节了。
  这种事,傅凉枭前世便经历过一次,听礼部尚书说完,自己随意提点了几句,句句划在重点上。
  礼部尚书告退,去了钦天监,与那边协商登基大典的日子。
  傅凉枭第一时间去了钟粹宫,把这件事告诉了霓裳。
  霓裳没说自己早知道了,面上笑得很温柔,“不枉我儿筹谋多年,终于得偿所愿,我心甚慰。”
  傅凉枭道:“多亏了娘多年的暗中相助,否则我若是一个人拼,这一日恐怕还早。”
  霓裳眉眼弯弯,不置可否。
  傅凉枭又说:“等登基大典过后,便封娘为皇太后,迁居永寿宫。”
  霓裳笑,“皇后可还在世呢!我若是成了太后,那她是什么?”
  傅凉枭莞尔,“相信没有哪位大臣会尊奉患了失心疯的女人为一国太后,既然疯了,皇后封号就给她保留着,待在永和宫自生自灭吧!”
  “你父皇那边呢?”霓裳又问。
  傅凉枭说:“我刚没了十一弟,还不想给他守孝,让他多活几年也好,让他眼睁睁看着我如何掌江山之权,行帝王之威。”
  霓裳仔细看着傅凉枭,以前没太大感触,今日却觉得他周身的帝王威仪十足,好似天生就是做帝王的那块料。
  霓裳越看越满意,想到了什么,说,“帝王之家,夺嫡之争在所难免,希望枭儿登基后,在这方面能格外的注重一下,斗了这么多年,也谋了这么多年,本宫相信,你并不想在儿子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。”
  傅凉枭颔首,“儿臣明白。”
  “离忧从小就聪明,是根好苗子,只要不走歪,假以时日,定能成为你的左膀右臂。”
  傅凉枭听出来他娘有意提点他登基后早早立傅离忧为太子,他想到了前世的事,摇头道:“不急,离忧还小,待他成年又再说。”
  年龄太小,终归是受不住这天大的福气,怕早早就折了。
  ——
  回到东宫,杜晓瑜已经摆了饭,抱着傅少安在桌前坐着等。
  应该是为了一会儿能好好跟他一起吃饭,所以这会儿正在喂小家伙吃辅食。
  见到傅凉枭进来,杜晓瑜面上笑盈盈的。
  傅凉枭顺势捏了捏她的脸,“笑什么?”
  “为你高兴啊!”杜晓瑜舀了一勺土豆泥喂到小家伙嘴里,语气听起来很松快。
  “看来你都知道了。”傅凉枭说。
  “宫里是什么地方,有点风吹草动,马上就能传得人尽皆知,我是你的太子妃,能不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吗?”杜晓瑜抬起头来,看着他,“乐坏了吧?”
  “嗯。”傅凉枭颔首,“当了皇帝,三宫六院,能不乐吗?”
  杜晓瑜翻个白眼,“太子殿下都一把年纪入过土的人了,你还能操劳得动几个?”
  傅凉枭拉过她的手,语气温醇,“别的我不知道,不过操劳你一个小丫头,还不成问题。”